苦等一个月 促销液晶电视服务跟不上
市消协提示:买家电要防虚假广告、虚构原价、虚设特价。 “五一”期间购买的液晶电视直到6月中旬才到货。我市义亭消费者盛先生前不久向市消协反映,商家承诺的送货时间无法兑现,一拖再拖,让他足足苦等了一个半月。长假促销活动中购买的家电,其售后服务出现了种种问题。盛先生说,他于5月5日在市区某家电卖场的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一台32英寸的液晶电视,付款时卖场承诺会在三天内送货。可三天后,盛先生接到通知让他再耐心等一个星期。盛先生左等右等,先后几次联系卖场的客户服务部,对方才道出目前货源紧缺,只能等到6月中旬才会到货。 夏季,是家电销售的黄金季节,安装、货运、售后等有时候会跟不上。一些厂家的上门安装服务却“捉襟见肘”,安装质量不尽如人意。消费者刘先生反映,他在义乌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空调,几天后,厂方派人上门安装。但在匆忙安装过程中,一根铜管被安装工不慎损坏,无法再用。刘先生马上同对方交涉,对方告诉他更换新铜管可以,但需要再付50元配件费。 据介绍,义乌市消费者协会在夏季接到的有关家电投诉也是络绎不绝,经分析,家电销售存在着让利销售缺乏诚信规范、“三包”期内正常退换难等问题。对此,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需防“三虚”重“三包”。 家电经营缺乏诚信规范,导致了让利的不规范甚至是虚假,它主要表现为“三虚”。一是虚构原价打折,无论是打8折,还是减价大酬宾,其原有价格无从考证;二是虚设特价商品或中奖活动,一些“特价”商品促销,其价格低的让人难以想像,但实际情况却如雾里看花,别看广告打得天花乱坠,真正的特价商品和大奖,消费者很难买到;三是虚假广告宣传,最典型的是一些偷换概念广告。如今年4月28日我市有家电器商场发布了这样的广告:“××型号冰箱实行特价促销,活动截止到五一期限。”这种表述方法让一般人理解为“活动限在五一期间”。但在5月2日,不少人去购买商品后却没得到优惠,大家拿着报纸找商场交涉,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的公司营销部门答复,“此次活动截止到五一期限,也就是限在5月1日当天”。 在“三包”期内,家电商品正常退换困难,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消费者自身缺乏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是有些厂商人为地制造障碍。如经销商在做完维修不如实填写保修卡时,很多消费者也不懂得索要,虽然商品已具备退换条件,即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仍出现的,但消费者却拿不出退换货证据;当一些电脑出现性能故障时,服务商就把此谎称为软件需要升级,以回避质量问题;对临近“三包”期限的商品,服务商则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等商品超保后便可以规避“三包”责任;有的生产企业为促销产品,把商品“三包”期限放宽,做出超出国家规定时间几倍的过度承诺。但生产企业一旦停产或退市,经销者也大都以生产企业停产为由推卸责任。 对此,义乌市消协警示家电经销商家:降价促销活动,本是件惠及消费者的事情,可部分消费者在享受了优惠的折扣之后,却因商家售后服务跟不上,而屡受“煎熬”。商家应当预先在货源储备、物流管理等环节做好充足的准备,以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特别是一旦与消费者约定了送货、安装的时间,就必须履行承诺。如遇到不可控因素而造成产品紧缺,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并主动与之协调。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依据国家“三包”规定,过度承诺是厂家和商家共同对商品做出的服务担保,它虽然高出国家规定,但具有法律效力。通过过度承诺,生产者和经销者都从中获得了经济利益,为此,商家应继续承担和履行“三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