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电视获赠电饭煲 3个多小时熬出夹生饭
近日,博兴的王先生在购买电视机时,获赠了一台电饭煲,但是电饭煲一直无法正常工作,原本几十分钟就能煲好的粥,竟然用了3个多小时还不行。王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却遭到了拒绝。 据了解,上个月王先生在博兴一电器商城购买了一台价值6000元的电视机,获赠一台电饭煲。才用了不到半个月,这台电饭煲的电源指示灯就不亮了,面板按键也没有了反应。有一次王先生用电饭煲做饭,可是平时几十分钟就能煲好的粥,这次却足足用了3个多小时,谁知打开锅盖才发现,粥被熬成了“夹生饭”。 王先生认为电饭煲质量出现了问题,就找到商城要求更换,但商家表示,该电饭煲是附赠品,不能享受“三包”政策,王先生只好拨打了博兴县消协的投诉电话。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找到该商家就相关的法规进行的耐心劝导,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奖品、赠品或者免费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以及其他责任。”如果消费者获得的赠品质量出现问题,可要求经营者给予“三包”。最终,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给王先生换一个新的电饭煲。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商场举行的各种买赠促销活动,其实已经将赠品的成本转移到了售出的商品中,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的权利。广大消费者在购物附带贵重赠品时,一定要索取赠品或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明,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