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 各地方及高校展开招聘计划
近日,海南省科技厅发布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的引领作用,依托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地方各级科技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并计划招聘百余名科研助理。 其余各地方及高校也在不断展开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 截至8月15日,鄂尔多斯高新区落实科研助理222人,吸纳应届毕业生195人,完成率111%; 昆山高新区启动“不负韶华 国聘行动”科研助理岗位精准招聘行动,发布1058个科研助理岗位需求; 8月24日,为加大力度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部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开展科研助理岗位网上专场招聘活动; …… 2022年6月30日,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渠道,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岗位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科研治理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项目承担单位应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包括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明确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相关标准。 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不仅可以有效减缓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也是构建与科技计划相适应的专业化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有助于提升科研人员数量,保持科研队伍年轻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对推进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发布后,部属高校、中央院所、中央企业、国家高新区和自创区以及各地方纷纷响应,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有数据统计,2020年我国科研助理岗位吸纳了16.7万高校毕业生就业,极大缓解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也为我国科研队伍建设注入更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