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加快能源绿色转型是目标任务
近日,《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于十四届全国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能源法》的目的是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需要。 《能源法》分为九章,共计八十条,主要内容大致包括了法规中涉及的能源的定义、能源工作的基本原则与战略方针、能源规划与管理、能源开发利用与清洁低碳发展、能源市场体系与科技创新、能源储备与应急、国际合作与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能源法》提到其中所称能源,是指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氢能等。 《能源法》宣示了国家的能源发展战略,确立了深入实施‘四个、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即消费、能源供给、能源技术、能源体制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强调要坚持立足国内、多元保障、节约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在能源规划与方面,《能源法》明确了其基础性、统领性作用。通过制定和完善能源规划,包括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规划等,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完善节约能源政策,加强节约能源管理,综合采取经济、技术、宣传教育等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全面降低能源消耗,防止能源浪费。 《能源法》中还强调了要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依法规范能源市场秩序,平等保护能源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能源开发利用的科技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此外,《能源法》还将“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5%左右、2060年达到80%以上”这一目标,上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完整地确立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制度体系,由此来加快能源绿色转型。并且围绕能源高质量发展需要,《能源法》还明确要加强政策、平台、人才支持,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总的来说,《能源法》涵盖了能源工作的多个方面,为落实能源安全,加速能源绿色转型,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