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 无警示标志的保鲜膜请别买
从下月起,市民购买塑料保鲜膜时要注意了。因为从9月1日起,我国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新国标将正式实施。该国标强制规定,无警示标志的保鲜膜将严禁上市销售。本报提醒消费者,凡是保鲜膜包装上无警示标志的请不要购买,否则使用不当时,会对健康有害。这是记者8月24日从省质监局获悉的。 据了解,在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新国标公布以前,市场上出售的食品保鲜膜有聚乙烯(PE)膜、聚氯乙烯(PVC)膜、聚偏二氯乙烯(PVDC)保鲜膜。3种保鲜膜中,PE和PVDC的保鲜膜对是安全的,可以放心使用。PVC保鲜膜只能有限使用,可用来包蔬菜,但不能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 省质监局食品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缺乏规范,目前市民在使用微波炉加热食物时一般都贴上保鲜膜就直接放进去了,很少去注意使用的保鲜膜是否适宜加热,是否能与油性食品接触。新国标规定,对于聚乙烯自粘保鲜膜应在包装上标注“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使用警示语。其他类别的保鲜膜,如可用于微波炉加热,应注明“可微波炉使用”,并标注加热方式及最高耐温温度,否则不得上市销售。 记者在兰州西关什字、南关什字等路段超市看到,每个超市都有销售保鲜膜的,绝大多数保鲜膜标称材质属PE膜,即聚乙烯膜,并明确标有“无毒、安全、方便”,可适用于微波炉加热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