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布15所拟备案的省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重要的实验室,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重点实验室对于提升国家综合科技实力、促进学科发展、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培养创新人才推动国际合作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近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公告,为推进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和《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黑科发〔2016〕43号)规定,对2023年度拟备案的省重点实验室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需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固定研究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从事所在研究方向3年以上,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原则上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需拥有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20人,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固定研究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近三年承担过与研究领域相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具备一定规模的基础设施条件,原则上实验室集中用房、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用于研究与开发的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500万元。
2023年度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拟备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