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突围科技部创新积分制指引来了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以下简称《指引》),标志着这一基于大数据驱动的科技金融政策工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为精准的支持与服务。 《指引》的发布,旨在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强度和水平,通过数据驱动、定量评价、积分赋能的方式,精准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自2020年起,科技部已在国家高新区率先以试点形式探索“创新积分制”,截至2023年底,试点范围已覆盖133家高新区,包括101家国家高新区和32家省级高新区,覆盖全国25个省份。实践表明,“创新积分制”在引导金融资源、促进精准施策等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成为推动科技金融工作的重要政策工具。 《指引》明确了统一指导、全国试行,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精准画像、多元赋能的基本原则,并详细规定了创新积分的核心指标体系和权重设置。创新积分核心指标共涵盖3类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第一类是技术创新指标,包括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增速、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等7个指标;第二类是成长经营指标,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净资产利润率等6个指标;第三类是辅助指标,包括吸纳应届毕业生人数、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等5个指标。 在指标权重设置上,以突出对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注重对企业成长经营能力考察为导向,同时划分了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企业不同阶段,确定了3类一级指标及18个二级指标的权重赋值,并将根据实践情况持续优化。 《指引》强调,所有数据均须为法定合规数据,地方科技管理部门需主动打通现有政务数据平台,直接“抓取”企业数据资源,避免重复填报,尽量做到企业“零填报”。 据统计,已有近20家银行主动与积分试点地区合作,2022—2023年银行为积分企业对接授信超2000亿元,显著提升了企业获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便利度。2024年,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依托“创新积分制”设立1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指引》还明确,管理部门可以支持优秀积分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平台基地项目等,确保优质资源能够精准投向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通过为优秀积分企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引导领军企业与优秀积分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未来,“创新积分制”的应用场景将逐步在科技政策、股权投资、企业上市等方面得到拓展,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硬科技”“好苗子”企业脱颖而出提供有力支撑。科技部表示,将持续优化“创新积分制”工作,加强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推动各方创新要素的有效集聚,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