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的多重考量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事关民生。由于天然气是资源性产品,决定了其兼具公品和商品的双重属性,或涨或跌都将牵动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对天然气进口依存度的加大,如何合理制定天然气定价及联动机制改革,在保民生与市场化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至关重要。 市场化发展的必然 兰州市天然气配送销售业务主要由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累计投运天然气高、中、低压管线5134公里,接气门站和配气站11座,累计发展居民用户128万余户、非居民用户1.87万户。 兰州市现行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011年制定的标准,距今已有10年。兰州市发改委价格科科长高尚斌介绍, 2018年6月10日气源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后,居民用气气源采购价上涨了0.186元/m3,2021年4月1日再次上涨了0.066元/m3,但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除2019年因增值税税率原因下调0.01元/m3外,再未做调整,上涨部分一直由城市燃气销售企业承担。 目前,兰州市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已基本放开由市场形成,中间的配气价格未独立核定,下游销售价格由政府定价。高尚斌解释道,在这样的定价机制下,燃气销售企业按照市场调节价购进天然气,按照政府定价销售天然气,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由供需关系决定价格的基本原则。 为推动天然气行业和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兰州市发改委结合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用户承受能力和燃气销售企业基本运营等实际,拟定了《兰州市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听证方案》,并于5月21日召开听证会征集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 价改涉及三大方面 此次兰州市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主要包括核定分类用户配气价格、理顺分类用户销售价格、完善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三个方面。 其中,分类用户配气价格提出两种方案。方案一严格按照分类用户配气成本核定。即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86元/m3,较原价格水平(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前,下同)上调0.29元/m3,涨幅51%。非居民用气中集中供热用气配气价格为0.27元/m3,下降0.05元/m3。工商业用气配气价格为0.37元/m3,下降0.18元/m3。方案二依然沿用工商业适当补贴居民和集中供热用气的办法核定。即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55元/m3,下降0.02元/m3。非居民用气中集中供热用气配气价格为0.23元/m3,下降0.09元/m3。工商业用气配气价格为0.52元/m3,下降0.03元/m3。